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做法交流材料近几年来,20XX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推动税收业务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在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20XX20XX纪检组监察局以极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与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权力运行结合起来,与深化办税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结合起来,与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注重从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监督检查中筛选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点,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工作建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各司局一道,全面推动内控机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最近,根据组局建议,20XX制定下发了《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的下发,将有利于强化内部监控制约,进一步规范税收个案批复工作,有效地防范风险。一、确定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点,提出制定规范个案批复工作建议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现实税收业务工作中,包括20XX机关在内,各级税务机关还存在着大量的、以特定纳税人为对象的税收个案批复业务。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讲,税收个案批复的形式,与建立法治化政府、建设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符合,从发展趋势来看,应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但是,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任务艰巨,20XX还需要对某些行业或企业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和支持的情况下,在处理一些具体涉税问题时,还需要税务机关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个案批复还有其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在监督工作中我们发现,在办理个案批复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案批复数量过多,存在应当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及时制定、已有明确规定仍予以批复甚至批复与现有规定不尽相符等不规范的情况;二是批复主体不清,一些批复不是以税务机关而是以税务机关的主办业务部门名义做出(即内部机构发文);三是批复办理程序缺乏制约、不公开,第1页共4页基本上是在主办机构内部封闭运行,自由裁量权过大,存在由部门或部门内部处室甚至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由于以上原因,致使在个案批复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发生较为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造成严重的影响和后果,如20XX年20XX就发现和查处了20XX所得税司副处长游某擅自为企业制作假公文进行个案批复的违法犯罪案件,游某被开除公职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由于个案批复工作的不规范,权力缺乏制约,使这类工作中还存在着较大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针对上述问题,结合20XX机关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我们向20XX领导提出了制定税收业务个案批复工作规程的建议,得到20XX领导的重视,肖捷局长、解学智副局长、冯惠敏纪检组长相继做出批示,要求加强调研,认真落实。根据20XX领导的指示,由监察局、法规司牵头,组织货物劳务税司、所得税司等业务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下发全国税务系统执行。二、科学设定程序,规范权力运行《规程》从概念、制度衔接、批复方式、办理原则、办理流程、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方面对税务部门个案批复工作进行了规范,集中解决了多头管理、程序混乱以及过程结果不公开等突出问题,堵塞了制度漏洞。要求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个案批复,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注重内部分工制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一的原则。实现了以下几个转变:一是实现了申请理由的含糊向明确转变。就规范的内容来说,凡是税务机关针对特定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特定事项就如何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或税收规范性文件所做的批复,均被纳入了《规程》的规制范围;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税务行政相对人普遍适用的审批事项,则不在此列。这就从制度上明确了提出个案批复的理由条件,避免了纳税人不是因为政策规定不明确、而是为了少缴或不缴税款考虑人情因素提出申请情况的发生。二是实现了由少数部门说了算向多部门协作制衡转变。《规程》特别采取了将事实调查的责任主体与个案批复主体分开的程序设计,这是加强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讲,第2页共4页由税务行政相对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行使调查权,并对调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