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恒实小教育宣传奖励办法为切实落实区局教育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做好对学校发展、身边师生中优秀典型人物事迹的宣传,弘扬先进,同时更好地调动教师多写稿、写好稿的积极性,提高宣传工作层次,实施本奖励办法
一、按区局奖励办法实施
《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奖励3000元,头版奖励1000元,其它版面奖励500元
《新华日报》头版头条奖励2000元,头版奖励500元
《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奖励1000元,头版奖励400元
《镇江日报》《京江晚报》头版头条奖励400元,头版2条及报眼奖励200元,头版100元,其它版头条奖励50元(广告版除外)
二、学校教育宣传评分细则
(一)网络类1
教育信息网站:被京口教育信息网、京口教育微信客户端、镇江教育信息网、江苏教育信息网、教育部网站录用的,每条记1、2、3、5、10分;2
政府门户网站:被区人民政府网、市人民政府网、省人民政府网录用的,每条记3、6、12分;3
主流门户网站
被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搜狐、雅虎、网易、腾讯等主流网站录用的正面消息,每条记15分
(二)电视类1
被镇江电视台、省级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录用的报道,每条记10、20、50分;2
被市教育在线专题报道的,每次记10分
重播的电视节目不重复计分
(三)文字类1
在省级、国家级教育期刊上发表1篇500字以上的宣传作品,分别记20、40分;发表1篇500字以下的第1页共2页简讯,分别记10、20分
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报刊上发表1篇500字以上的宣传作品,分别记10、20、40分;发表1篇500字以下的简讯,分别记5、10、20分
在《京口教育动态》上发表1篇信息,记2分;在《京口信息》上发表1篇信息,记6分;在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工作简报上发表1篇,分别记10、20、40分
发表1篇调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