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收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探析摘要
农村税费改革不仅是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
然而,由于农村税费改革是在农村经济社会领域进行的一场深刻变革,改革中会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因此,对当前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的深入研究,了解农村税费改革问题产生的原因、演变的规律,探索全面取消农业税后解决农村基层财政收入问题的新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税费改革乡镇财政收入地方转移支付制度一、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进程20世纪80年代农村“大包干”之后,全国农业增产、增收1984年达到高峰,随后出现了“卖粮难”,农民收入增长乏力,负担却逐渐增加
尤其是农业正税之外的各种杂费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为此,有些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地方政府开始探索农村税费制度改革,主要是费改税,即在清理各类收费的基础上,经过核算按新的农业税收标准收税,其他杂费一律免除
在1998年召开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政府主导下的农村税费改革正式启动,农村税费改革被列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三人工作小组,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筹备工作
2000年1月,中央通过《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农业税率定为7%,农业税附加的上限为20%
在此基础上,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最终被确定下来
国务院于2003年3月27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由此,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全面推开
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逐步取消农业特产税的通知》,要求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按照“统一政策、分级决策”的原则,开始逐步取消农业特产税
200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宣布:从当年起,逐年降低农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