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不合格材料管理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07 标段项目经理部 2 1
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材料的识别和处理,防止不合格材料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制定并实施纠正和处理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管理,促进进场材料质量管理,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
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07 标项目经理部施工区域
1 本标段内各试验室负责不合格材料的检测及上报,负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2 针对材料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负责处置的项目负责人批准,针对体系性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项目经理批准
3 安质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指令
对不合格材料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4 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
对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5 试验室参与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和处置
6 设备物资部负责对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7 各级相关部门均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
工作程序 3 一旦发现材料质量出现不合格(不符合)时,应立即执行本制度
1 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品分为不合格采购产品、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合格最终产品
不合格采购产品:凡按规定检验和试验后,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的物资,均属于不合格物资
2 不合格中间产品和不合格最终产品等级划分 A 级:未酿成质量事故的一般不合格; B 级:一般质量事故
经整修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返工经济损失 5 千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者
C 级:重大(严重)质量事故
按国家有关文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3 不合格品处置权限 A 级不合格由项目部进行评审
B 级、C 级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