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X 财 务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XXX(以下简称“本基金会”)财务核算, 加强财务管理, 确保财务会计信息得真实、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本基金会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基金会得财产及其她收入受国家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侵占、私分与挪用
第三条 本基金会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得方针, 努力降低管理成本, 确保资金安全, 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第四条 本基金会设财务部
财务人员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会制度得规定, 仔细负责, 恪尽职守,切实加强本基金会资金运作各个环节得管理, 审核原始凭证, 编制记账凭据,登记现金账务,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做到日清月结, 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第五条 财会人员要坚持原则, 严格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会制度办事,坚决抵制违反法规政策、弄虚作假及损害本基金会声誉与利益得行为
对违反本基金会财会制度与与本基金会宗旨不符得开支,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第二章 捐赠款得管理第六条 基金会接受捐赠得现金财产, 或以拍卖捐赠物品等方式收到得现金资产, 应根据进入本基金会银行账户得实际到账额计算; 接收得外币捐赠须建外币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捐赠款实行统收、统支, 统一管理
第七条 基金会接受得每笔捐赠款都必须开具捐赠收据与捐赠证书, 设置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捐赠发生顺序逐日逐笔记载, 不得遗漏
第八条 基金会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 或捐赠者有指定用途得, 应根据捐赠约定与捐赠者意愿使用捐赠资产, 不得擅自改变原定用途
如确需改变用途得, 应当事先征得捐助人得允许
第九条 严格遵循捐赠款使用得公开公示程序, 实行财务公开
本基金会应适时向社会公布募得捐款得数量,公开本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与筹得善款得详细使用结果,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