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退伍军人社保问题调研报告一、农村复员退伍军人情况截至2008年底,未安排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共有21027人,农村户籍的18027人,占复员退伍军人总数的86%
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中,59周岁-60周岁段的有749人,60周岁的4971人,70周岁的1378人,75周岁的281人
未安排就业的复退军人中,1990年前入伍的约有13372人(部队津贴待遇较低)
这批人是上访的主要
二、的主要问题1、政策制定上,待遇差距大1954年10月31日至1990年入伍的复退军人与之前、之后入伍的复退军人,待遇均相差大
主要体现在: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的《关于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8号)等文件精神,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老复退军人享受到了劳动保障政策: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按自然增长机制,享受了生活补助(复退军人生活补助约700-800元/月)和医疗补助待遇(门诊补助按生活补助的10%包干使用,已包含在700-800元/月内)
这批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出资
住院时,既享受新农合医疗报销,又可享受民政优抚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救助
②民政政策规定,2007年以后退伍的农村户籍的复退人员军龄满两周年的性3000元的补助(军龄每一年,另加300元)
而上访的这批人入伍较早,条件艰苦,部队津贴低,却享受到和地方的政策,与上述享受待遇的复退军人相比,待遇差距,了逆反心理,情绪极不稳定
2、现有政策,无法享受职工养老保险现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参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5年(包括视作缴费年限)方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退役人员军龄可以视作缴费年限,但无故“前补”养老保险年限”
但这批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人员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无法社保,一人员虽可以进社保第1页共3页但要“后延”,综合考虑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