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的问题与建议国家于20XX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XX年和20XX年中央财政按每户平均7500元的补助标准,分别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以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需求
这项工作的实施,有效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了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但笔者通过审计发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在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界定标准缺失,底数不清,农村危房补助资金逐渐蜕变为“农村建房补助资金”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按现行管理模式,由民政、残联等部门对上述符合规定的家庭进行管理,信息相对可靠,而对其他贫困户,政府部门或机构尚未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来界定
按照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但由于缺乏其他贫困户的界定标准,因此其他贫困户的界定核心主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产生
由于缺少外部监督和指导,同时农民真实家庭收入难以确定(如农民外出打工收入)、相对富裕的农民因子女上学或家庭成员生病返贫等因素影响,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有时流于形式,因此村民无论家庭条件好坏,凡在农村建房,大都争相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据统计,某县农村危房改造20XX年至20XX年共完成7000余户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年改造1400余户,但该县每年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数量由20XX年的几千户上升至20XX年底2
98万户,约占全县农户的34%
该县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数量与该县“三农”发展状况严重不符
(二)对农村居住性危房的审核界定难度较大,危房改造信息失真
按照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必须是居住在危房的村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