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教育督导报告根据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浙教督室〔20XX〕2号)要求,市教育局迅速行动,组织责任区督学,围绕通知中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的14项内容(根据南方实际其中第八条是否有取暖设备这条不作为督查要求)进行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市现有农村乡镇15个,义务教育学校60所
其中农村寄宿学校11所(含初中6所,小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
二、督查结果1、无d级危房
60所农村学校全部没有d级危房
2、每名学生都有课桌椅
学校课桌椅充足,每位学生都有符合标准的课桌椅
3、寄宿生保证一人一床位
11所有寄宿生的学校寄宿床位充足,寄宿学生全部一人一床位
4、有安全饮用水
所有水源实行市政管网供水,由开水房提供开水,饮用水安全有保障
下一步,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园饮水质量提升工程,使全体广大师生喝上质量安全、温度适宜的直饮饮用水
5、食堂用餐能满足师生需要
食堂宽敞明亮,面积能满足就餐需要
6、厕所蹲位能满足学生需要
厕所蹲位充足,能满足师、生需要
7、学校教室和宿舍门窗完好
所有学校教室和宿舍门窗完好
8、取暖条件不作为督查内容
9、有7所学校学生上放学存在突出安全隐患
我市、乡镇两级政府十分重视学生上放学安全工作
山区寄宿制学校采用由政府出资租用长运公司客车和城乡公交公司车辆每星期接送学生上放学
学校实行教师跟车管理制度,负责路途中的安全第1页共3页和学生上、下车的管理;中小学生也建立了学生小组,协助教师负责对本组学生的点名
各村均设立固定的上下车站点
平时,中小学校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时刻不放松安全的管理
从督查情况来看,目前还有7所学校校外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大隐镇中心学校学生上学、放学时有校门口交通拥堵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