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安全意见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原则,创新建管机制,整合供水资源,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提升农村饮用水供应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居民长期喝上安全卫生水
(二)工作原则
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先急后缓、普遍受益,城乡统筹、科学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按照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全面解决210万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其中:2006年16万人,2007年20万人,2008年70万人,20XX年60万人,20XX年44万人
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创建村和血吸虫疫区优先纳入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实施计划,使其在全市农村率先实现饮用水安全目标
安全饮用水标准:水质指标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量达到60l/人·日;方便程度指标达到至取水点的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
二、创新建管机制,探索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营有效模式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加快供水企业改制,创新供水管理模式,探索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营的有效形式,促进该工程加快实施
(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各方力量可采取合资合作、产权转让、委托经营、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等多种形式,投资和经营农村饮用水基础设施,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社会资本进入应具备下列条件:1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投资供水设施(村级除外)的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第1页共6页3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4
有相关运营管理的业绩;5
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二)推进供水企业改制
各有关区应当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