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 海 外 高 桥 保 税 区面 积 : 5.5平 方 公 里 (开放度全国最高 )批准设立时间: 1990年6月上 海 外 高 桥 保 税 区 是设有隔离设施的实行特殊管理的经济区 域,货物可以在保 税 区 与境外 之间自由出入,免征关税 和进口环节税 ,免验许可证件,免予常规的海 关监管手续(国家禁止进出口和特殊规定的货物除外 )。截止2008年12月底,保 税 区 累计批准来自94个国家和地区 的10242个项目,其中,世界500强企业中有111家入驻保 税 区 。累计吸引投资总额160.6亿美元,合同外 资74.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 资50.3亿美元。区内企业从业人数达19万,其中外 籍工作人员9200余人,成立20余年的外 高 桥 保 税 区 今年进出口总额首次 突 破 1000亿美元。上 海 外 高 桥 保 税 区 优 惠 政 策(一 ) 关税 优 惠 政 策 :1、 区 内生 产 性 的基 础 设施建 设项目所 需 的机 械 .设备 和其他 基 建 物资,予以免税 ;2、 区 内企业自用的生 产 .管理设备 和自用合理数量 的办 公 用品 及 其所 需 的维 修 配 件,生 产 用燃 料 ,建 设生 产 厂 房 、 仓 储 设施所 需 的物资、设备 ,予以免税 ;3、 保 税 区 行政 管理机 构 自用合理数量 的管理设备 和办 公 用品 及 其所需 的维 修 零 配 件,予以免税 ;4、 区 内企业为 加 工出口产 品 所 需 的原 材 料 、 零 部 件、 元器 件、 包 装物件,予以免税 ;5、 转 口货物和在保 税 区 储 存 的货物按 照 保 税 货物管理。(二 ) 进出口管理政 策 :1、 经批准成立的保 税 区 内企业,都 具 有在保 税 区 内开展 国际贸 易 的经营 权 ; 可以自由地与国外 和国内有进出口经营 权 的企业开展 国际贸 易和转 口贸 易 。2、 对 保 税 区 与境外 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 动 配 额管理的外 ,不 实行进出口配 额.许可证管理。3、 国内非 保 税 区 进入保 税 区 的货物,在办 结 海 关手续后 ,视 同出口。企业可办 理除出口之外 的结 汇 、 外 汇 核 销 、 加 工贸 易 核 销 等 手续。(三 )功 能 性 政 策 :1、 保 税 区 内可以设立外 商 独 资、 中外 合资或 内资企业的贸 易 公司 。享 有与境外 直 接 开展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