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业协会章程 (中国建筑业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0 年7 月23 日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建筑业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CCIA
第二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是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地方建筑业协会、部门建筑业协会,以及有关专业人士自愿参加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联合建筑界各方面力 量 ,坚持以服 务 为宗旨,积 极 反 映 企业诉 求,维 护 企业合法权 益 ,规范 企业行为,加强 行业自律,促 进 建筑业持续 健康 发展,充 分发挥 支 柱 产 业作 用 ,为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贡 献 力 量
第四 条 本会接 受 业务 主管部门中华 人民共 和国住 房 和城 乡 建设部、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政部的业务 指导和监 督 管理
第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总部设在北 京
第二章 业务 范 围 第六 条 本会的业务 范 围 : (一) 研究 探 讨 建筑业改革 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向 政府 及有关部门反 映 广 大建筑业企业的要求和意 愿,提 出 行业发展的经济技 术 政策和法规等 建议 ; (二) 协助 政府 主管部门研究 制定 和实施 行业发展规划 及有关法规,推 进 行业管理,协调 执 行中出 现 的问 题 ,提 高 全行业的整 体素 质 和经济效 益 、社会效 益 ; (三) 经政府 主管部门授 权 或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