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改建规划工作计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民新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房建设改造工作的通知》(渝办发〔〕124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年农民新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年是农民新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全区要新建农民新村10个,建设新居1200户,改造农村危旧房1500户,建成2个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让更多农民群众尽快改善居住条件
二、农村危旧房改造要以d级危房为重点,切实消除房屋隐患,保障居住安全
d级危房必须拆除重建,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每户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c级危房原则上应拆除重建或排危加固
对拆除重建的d级和c级危房,以及散落村庄和独户农村危旧房,原则上不再进行原地改造,应就近迁并到农民新村集中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确实不适合集中建设的,可就地改造或购买农村二手房
对符合村规划的聚居点,其农村危旧房改造应采取“主体排危、风貌改造、环境整治”,完善“六通六有”,实施“一池三改”等措施,将其改造成为农民新村
嘉陵江、渠江、涪江两岸,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及旅游交通干线两旁等重点区域的农房建设改造应优先安排实施
d级危房改造应按照“三最”(房屋最破烂、家庭最贫困、生活最急需)和“三公”(公开、公平、公正)的改造原则,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初审、公示、镇街审核、区级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研究,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土地交易所功能,推进宅基地复垦,通过“地票”交易、承包地和林地抵押贷款等措施,多渠道筹集农房建设改造资金,突破资金瓶颈
要结合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金土工程”、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地票”制造和交易等工作,促进我区农房建设改造工作
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