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审管理办法 时间:2010-08-30 10:27:3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为提高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在行业内开展创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简称大禹工程奖)是水利工程行业优质工程的最高奖项,是以工程质量为主,兼顾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效益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的优秀工程,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简称中水协)组织评选。 第三条 大禹工程奖评选对象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水利工程,原则上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作为一个项目评选。获奖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主要参建单位。 第四条 大禹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按申报、初审、复查与现场抽查、评审和奖励等程序进行。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具备申报条件的都可以参加评选。 第六条 评选范围包括: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大中型水利工程; 工程量较大,具有显 著 经济 、社会和生 态 效益的大中型改 建、扩 建和除 险 加固 工程。 第三章 工程申报 第七 条 申报工程应 具备以下 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 已经竣 工验 收 ,工程质量达 到 现行规范要求 的等级 ; (二)主要单位工程和主要分 部工程的工程质量等级 评定为优良 ; (三)水利枢 纽 工程、堤 防 工程和引 水工程在通 过 竣 工验 收 后 ,原则上应 达到 或接 近 设计标 准(不 低 于80%)的运 行考 验 ,且 未 发 生 质量问 题 ; (四)具有有关主管部门 或单位关于 推 荐 评选的签 署 意 见 和加盖 的公 章。 第八 条 下 列 工程不 得 申报: (一)发 生 过 重 大工程质量事 故 或在生 产安 全 、移 民安 置 、水土 保 持 、环 境保 护 等方 面 产生 不 良 社会影响的工程; (二)已经申报过 而 未 被 评选上的工程。 第九 条 申报单位、申报资 料 及 其 要求 : (一)由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负 责 申报; (二)申报资 料 内容 : 1.申报资 料 总目录 一份 ; 2.《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申报表 》一式 两 份 ; 3.《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申报表 》电 子 版 一份 ; 4.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 件复印 件一份 ; 5.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