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改革又称“中国式道路”,它是指在保持原有根本制度条件下,通过培植新体制因素以达到体制转换,从而最终过渡到市场经济的一种方式,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特殊性质在于它是以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为基础并与这种宪法制度的逐步改革结合在一起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一般来说,渐进式改革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 体制外改革,在计划经济体制之外或者计划经济体制薄弱的边缘领域进行,给予市场经济一个试验空间;2、增量改革,在保留计划经济体制、改革计划经济体制的同时,不断引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因素;3、双轨制改革,新旧两种体制并存的经济体制;单项突破性改革和集中对部分政策的变革并存;4、倾斜式改革,改革选择了那些影响较小又有建立新体制条件的地区作为突破口;5、普惠制改革,使绝大多数人从改革中受益
这种改革的优势就是具有阻力小,易突破,成本较小的优势,因此在中国的改革进程中,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事情
激进式改革又称为“休克疗法”或“俄罗斯道路”,它是指在较短时间内按总体改革蓝图,推倒原有制度重新建立自由市场制度的改革,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就是选择了这种社会主义快速全民进行市场化的改革
激进式改革的特点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在政治利益结构的重构上选择自由化策略
激进式改革的首要条件就是实现经济自由化,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
经济自由化包括价格、贸易和汇率的自由
二是在经济利益结构的重构上选择私有化策略
私有化旨在建立市场经济主体
三是在经济政策的重构上选择稳定化策略
为了使市场化和私有化有效进行,激进式改革认为稳定宏观经济是必须的
稳定化主要是通过紧缩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在财政政策上,主要表现在提高税率,减少各种税收优惠并开征新税种,计划最终使税收总额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45%
同时政府还要求压缩预算支出,削减各种补贴和国家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