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合作社建设意见为更好地推进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XX年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意见》(宿政办发〔20XX〕4号),现就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部门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20XX年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意见》(宿政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各县、区农机局要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社覆盖所有乡镇
2、制定实施方案
各县、区要按照《关于20XX年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任务,拿出具体发展措施,确定各项工作进展的时间结点,积极组织实施
3、建立联系点制度
市农机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分别联系1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县、区农机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
股室、站等负责人都要联系农机专业合作社,联系人要经常深入农机专业合作社,定点了解合作社发展、运行情况,总结合作社发展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
4、培育“高标准”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
要结合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社建设,好中选优,着力培育一批设施齐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面广、经营效益好的高标准农机专业合作社(标准见附件),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20XX年,每个县、区培育高标准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2个
5、落实扶持措施
要积极争取省、市、县、区政府支持,第1页共2页落实市政办《关于20XX年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