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会计准则科目表及其解释 (一)资产类 1. 库存现金: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2. 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3.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4. 应收票据: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成品或材料,下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5. 应收账款: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6. 预付账款: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等。 7. 应收股利: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8. 应收利息:本科目核算企业债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 9. 其他应收款: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10.在途物资:本科目核算企业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实际成本。 11.原材料: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实际成本。 12.库存商品: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等。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本企业的产品,在科目核算。 13.低值易耗品: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宽容器等。 14.长期债券投资: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在 1 年内(不含 1 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变现的债券投资。 15.长期股权投资:本科目核算企业准备长期持有(通常在 1 年以上)的权益性投资。 16.固定资产: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是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17.累计折旧: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18.在建工程:本科目核算企业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19.工程物资: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建筑工程等购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