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违法经营整治方案为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亳安〔20XX〕8号)等文件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省局《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使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7月中旬,集中3个月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三、重点内容根据《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此次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第1页共3页(四)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五)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六)未取得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
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