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质量管理协会章程(修订版)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学生科协)。 第二条组织性质。学生科协是贯彻落实学校提出的“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创新能力”的要求,在校团委、科发院(校科协)指导下,由本校大学生组成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组织宗旨。全面贯彻国家“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以“营造科技气氛,提高科技素质,造就科技人才”为宗旨,紧密围绕学校“卓越人才培养”目标,大力普及科学知识,活跃学术思想,努力启发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浓厚学校科技创新文化氛围,有效助力学校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 第四条协会任务: (一)制订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学生科协工作的组织机制,组织开展创新项目申报、学术讲座、学生论坛、科技竞赛等活动,努力提升校园科技文化的整体水平,大力活跃校园科技创新文化气氛。 (二)充分发挥学校的行业和学科优势,积极开展学生科技研究基地建设,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及必要的实验场所,促进科技向生产力的转化。 (三)致力于培养学生的科技意识,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引导学生将专业知识应用于实践,确立一批有相当水平的学生科研项目,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省市级和全国性竞赛,为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强同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向国内外的科技团体学习,保持与科技工作者友好往来。配合校内外相关部门开展实施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动员和吸引广大同学积极参与,扩大科技创新在同学中的影响力。 (五)鼓励和扶持专业性学生科技社团的建立,负责举办每年一度的大学生科技文化节,通过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推动校园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发展。 (六)指导学院学生科协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学院学生科协和校学生科协之间、学院学生科协之间的交流、沟通与合作。 第五条学生科协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在校科协和校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令、校纪校规和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校学生科协各部门及各学院学生科协组织必须遵守本规定。各部门、各学院学生科协如对本规定有异议,可有三个及以上部门联名的基础上向学生科协顾问委员会提出,经讨论后进行修改。 第七条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员 第八条凡是武汉理工大学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