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意见一、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返乡农民工信息登记制度,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为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控联络点,以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为动态监控联络员,通过上门入户,摸清返乡农民工的人数、返乡时间、返乡原因、返乡地点、返乡前所从事的行业和技能培训、创业就业愿望、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等
建立农民工返乡回流和培训就业创业需求基础台帐,实行微机动态管理,掌握农民工返乡后的动态
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农民工返乡增减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动态统计,指定专人负责,每月25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上报基本情况及相关数据,遇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对返乡农民工就业以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调度和通报
二、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实施专项技能培训
大力实施专项技能培训,开展《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紧缺技能人才培养政府资助计划》及《工业园区制造业专项对接培训计划》,为工业园新招员工及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及创业培训
从20XX年开始,全市每年从促进就业资金中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及工业园区对接培训,其中,市本级每年组织开展3000人青年高技能人才、1000人紧缺技能人才、5000人工业园区制造业对接专项培训,采用发放培训券、专项政府招投标及组织相应资质企业的方式,面向返乡农民、高校毕业生、工业园区骨干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停产裁减失业、待岗人员开展培训,全面提升我市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及技能水平,解决工业园区企业招工难问题
各县区可根据民生工程任务,结合当地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及时安排落实培训资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
三、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提供就业援助
劳动保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增强就业服务理念,丰富就业服务内容,强化就业服务手段,针对返乡农民特点开展专项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