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报告 姓名:常凯峰 班级:06051202 学号:2012301532 2015 年 4 月 3 日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与基本特点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公约》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性的涵义,是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生产相对而言的,是指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为目的的精神生产这层涵义上的非物质性
所谓非物质性,并不是与物质绝缘,而是指其偏重于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
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
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工作中,认定的非遗的标准是由父子(家庭)、或师徒、或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传承时间超过 100 年,且要求谱系清楚、明确
2、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原则与范围 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根据逐级申报的原则,向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请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a
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b
表演艺术; c
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d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