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优先承包墨塘水库养鱼开发的报告 关于请求优先承包墨塘水库养鱼开发的 报告 南津渡电站党委、站领导: 我叫陈湘清,男,汉族,高中文化,系零陵区邮亭圩镇淋塘村 13 组人,现是墨塘水库的承包者。 一、由于求富心切,不幸误入圈套,我命运坎坷,一生劳累。生育 4 个子女,前妻双抢时因劳累过渡,被打稻机碾伤,抢救花去二万多元医疗费。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中年丧妻,人财两空。为培育子女,后娶妻勤劳致富。然而长女、次女、三儿先后考入大学,满女还在读小学,经济负担与日俱增,现已债台高筑。为还清债务,培育子女,携妻带儿女外出承包水库养鱼开发,2007 年我在南津北路公路的水泥电杆上看到广告,经小谢引见到房东杨克瑜。杨克瑜受唐亚林之托而得好处费,有意误导隐瞒真相。杨克瑜跟我说:“墨塘是社区杨明的,杨明承包给唐亚林一人放养鱼的(实为唐亚林、蒋卫民、李生春、伍贵军四人共同承包的),杨明是区政协委员,他哥杨克银是社区主任,放心承包。”我根本不知道墨塘水库的所有权是南津渡水电站的,我误入圈套,下决心承包墨塘水库,请电站领导考虑我家现状,将水库优先发包给我养鱼开发。 二、不断上当受骗,经济损失惨重。我是一个厚道求实 1 的农民,勤劳致富心切,容易不断上当受骗。一是承包期限受骗,我与承包人发生矛盾时请社区处理,向杨克银主任了解水库真相,他故意隐瞒,不告知南津渡电站将墨塘水库的使用权给社区的期限是 2010 年 7 月 31 日到期的真相,导致我受骗,签合同到 2018 年 4 月 7 日,签合同 11 年的租金 85000 元。二是合同转包受骗。唐亚林说:“墨塘水库我承包杨明的,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交通便利,有养猪场,三年左右水电站检修可干底,是养鱼开发的好场所。”我与唐亚林签合同转包 11年(2007 年 2 月至 2018 年 7 月),付给唐亚林租金 6 万元。而事实上是唐亚林、蒋卫明、李生春、伍贵军四人转包杨明的。因此,我请社区主任杨克银、朝阳司法所长胡振波处理,要唐亚林分给租金给其它 3 个承包人。唐亚林耍赖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第二年蒋卫民等要捞我的鱼,这时我考虑到购鱼苗和饲料,添臵基础设施投入二十多万元,怕他毒鱼损失更大,只好忍着又付给蒋卫民等 3 人 2 万元租金,付给杨明 5000 元,杨明还收回了猪场使用权,共计花了 85000 元将水库承包了 11年,现只放养 3 年,只投入还未产出,请电站领导考虑到我经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