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一、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设立的目的1
为创造良好科研氛围,提高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影响力,加强学术交流,发挥国内外相关专家的学科优势,促进实验室建设成为"开放、流动、联合"的科研实体,实验室特面向国内外新能源电力系统方面的业务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设立开放课题
二、开放课题申请的条件和基本要求 2
凡研究方向符合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实验室以外的国内外相关方面的业务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岁,研究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业务技术人员原则上是所在单位的科研或技术骨干
开放课题应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和指南要求,研究内容、研究手段和方法应有创新,预期目标、实施方案应切实可行,成果有科学意义或业务应用前景,经费预算合理
有业务应用前景的项目应有业务单位参与,并提供业务试运行环境
开放课题可以由申请人独立申请或与他人合作申请,也可选择与本实验室的固定人员合作
课题开始实施后,承担人作为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每年应在实验室工作 1-3 个月,实验室根据条件提供必要的科研设施和补贴
每项课题需有至少1 名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为合作联系人
获得资助的开放课题应有明确的考核指标和知识产权共享声明,研究成果为课题承担人原单位及实验室共同拥有
软件研究课题应提供全部源程序文本及使用说明
所发表的科学论文均应标注“本研究得到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号xxxxxxxx”或“thisstudywassupportedbystatekeylaboratoryofalternateelectricalpowersystemwithrenewableenergy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