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程序范文 大亚湾中心区 6 号路南侧 42 公顷土地 储备及一级开发工作程序 一、该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况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于 2008 年 5 月 20 日确定 XX 市宏石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级开发主体单位,并签订了《大亚湾中心区北区六号路南侧 42 公顷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合同书》。 按照《大亚湾中心区北区六号路南侧 42 公顷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该项目一级开发范围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六号路南侧 42 公顷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包含所有前期费用,拆除费用,项目围墙、场地平整土石方、临时施工道路,项目周边道路、周边市政工程监视及其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新建的一所中学及一所小学(中小学选址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另行提供)及项目内的其他公用工程建设及其所发生的费用等,以上建设的全部投资和所有费用均根据惠湾建审纪要【2007】 9 号《会议纪要》精神,从项目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专款支付,但部分前期费用可由乙方现行垫付,甲方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适时与乙方结算。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内容 根据合同书的约定,一级开发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进行项目用地内的房屋拆除工作; 2、按照规划要求及当地的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内公用工程建设的前期手续及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具体要求为“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雨、污)、通电、通气、通电信、围墙以及场地平整(按规划的竖向设计要求)等)及其他公用工程建设工作。 三、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和收益 成本构成: 1、经审定的工程前期费用、清表费、监理费、建筑安装费用、各项政府和社会服务性收费、经甲方确认的其他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 2、根据一级开发合同,企业完成项目用地六通一平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工程费用及在此期间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四、一级开发涉及政府职能部门 在土地一级开发阶段主要涉及的政府部门有。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局、建委、区计经贸办、监察局等相关政府部门。 1、国土局主要负责土地一级开发招投标、确定土地一级开发单位,并就土地开发的内容、标准、工程进度、监理、验收、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以及开发费用、收益分配等内容以合同形式与土地一级开发单位进行约定;下达土地一级开发批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验收和开发成本的审核等工作。 2、计经贸办主要负责一级开发土地的立项核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