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科学素质实施意见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鲁政发9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济政发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济全科组发6号)的要求和市卫生局《关于“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主要任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卫生教育和培训,协助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培养农民爱清洁、讲卫生、懂健康的生活习惯和拥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最终实现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重整体腾飞
主要任务是:(一)帮助广大农民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意识
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生命科学观念,相信科学,反对愚昧,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
(二)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生产和生活能力
依靠科学指导,了解卫生常识,拥有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
(三)根据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要求,搭建农民健康教育的服务平台,整合、开发卫生资源,为农民科学素质提高提供服务
二、组织实施根据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区卫生系统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协调小组,负责行动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区爱委会办公室、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消杀站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在区卫生局的统筹领导下,负责落实本辖区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作中如出现问题,由协调小组负责召集会议,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科
第1页共3页三、各部门工作职责(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教育
通过健康教育明白纸、小册子、黑板报、宣传栏、宣传画、标语、举办讲座、开办健康教育农民夜校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传播“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核心信息
此项工作由爱卫办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