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报告强化监管力度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自20XX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的经济组织发展迅速,为高效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我们在通过对XX县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还伴生着一些问题,凸显出工商部门的监管盲区
一、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的虚假问题
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很小,有的则纯粹就是家庭作坊式的,这种以家人为成员,实质上是家庭经营的种养殖户,并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条件,属于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其目的是为了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是虚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调查显示,这类虚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数不少,占总数的近30%,它们的存在,扰乱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不和谐因素
从事重热点行业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律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涉及的重热点行业主要为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
XX县区6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际从事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18户,占总数的35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218户从事食品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在设立时按规定领取了相关许可证外,没有1户能够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和台帐,食品安全和农资质量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范围经营的问题
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其成员销售农资的,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
但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向成员以外的农民销售农资
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特殊性,特别是农药的销售涉及前置许可,这种向成员以外的农民销售农资的行为实质上已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所指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大胆探索,强化监管,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