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负担治理指导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发展和稳定的良好局面,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保民生、保权益、保稳定、保增收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二、工作任务全年重点围绕六项治理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一)开展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
一是加强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
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治安户籍管理、民政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农机监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等收费,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必须向农民出具省财政部门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二是加强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
收取水利工程水费、农村用电、医疗卫生服务、政策性保险、村级订阅报刊等费用,必须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必须使用税务机关印制的税务发票,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农民收取经营性服务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三是市、县要清理和废除加重农民负担的有关文件
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出台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和摊派项目,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市物价局、财政局、人社局、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农委、纠风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主要监督农村综合改革各项政策,下达给村级组织的财政性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民的各第1页共4页种补贴、补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
发现截留、挪用、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