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与贷款实际使用人不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如物权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一、合同相对性概述 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产生是合同自由原则的必然延伸,在合同效力方面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当事人自由意志
合同的相对性在大陆法中被称为债的相对性,该规则最早起源于罗马法
我国现代对合同相对性所做出的研究及成果也有很多,其中笔者认同王利明教授的观点,他认为关于合同的相对性规则包含了极为丰富和复杂的内容,主要体现为: 1 、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2 、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内容的相对性还表现在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而因为另一方承担义务才使一方享有权利,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
由于合同内容及于当事人,因此权利人的权利须依赖于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
3 、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4 、合同的免责条款只能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而并不保护非合同当事人,换言之,非合同当事人不能援引免责条款对合同当事人的请求提出抗辩
① 然而当资本主义进入现代市场经济以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商业贸易的空前繁荣,社会经济生活对合同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合同的效力范围,表现在立法和司法上,受合同效力影响的第三人范围越来越宽,合同相对性理论也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