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化工有限公司 储 罐 区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拟制 审核 批准 连云港市 化工有限公司 储罐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编制目的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突发性公共时间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其他社会危害,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员工防护和组织疏散,排除现场隐患,清除危害后果,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 、反应迅速、协同应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 ,责 任清楚 ; 各 有关职 能 部 门 分工合作,密 切 配 合,确 保发生事故能 够 迅速、高 效、有序 地开 展 应急救援活 动 。 3 、预防为主、平 战 结合。坚 持 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 结合,切 实加 强 预防和预测 工作,做 好 风 险评 估 、物 资 储备 、队 伍 训 练 、装 备 建 设 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工作。 三 、公司救援指挥 部 总 指 挥 : 副 总指挥 : 成员: 安全部 、管理部 、生产部 、化验 室 、后勤 部 、技 术 部 、设 备 科 组成。 四 、应急救援指挥 部 组成人员工作职 责 ( 一) 总指挥 职 责 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 立 即 赶 赴 事故现场进 行 现场指挥 ,负 责在 现场做 出 保护生命和财产及稳 定局 面 所 必 须 的各 种 决 定,批 准 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救援,采 取 必 要措 施 ,减少事故损失,防止 事故蔓 延 、扩 大。 ( 二) 副 总指挥 职 责 事故发生后,若 总指挥 因 出 差 等原因 不 在 公司,副 总指挥 代 行 总指挥 职 责 ,负责传达总指挥指令,协调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开展救援行动。 对消防救援工作负总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灭火、堵漏等救援工作;确定最佳的救援方案;负责所需的应急救援器材;负责对事故现场重大危险源或危险点实施监控,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负责对事故原因、经过及责任的初步调查了解。 (三)指挥部成员职责 安全部:负责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