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报文格式 一、电子报文格式语法规则 (一)每个电子报文由若干个记录组成,每个记录又由若干个字段(数据元)组成。 (二)每条记录均有一个由二位数字组成的记录标识,它也是每条记录的第一个字段。如 00代表头记录,99代表尾记录,即:每个电子报文由 00记录开始,99记录结束。 (三)记录分为 M和 C二种类型,M 为必备型;C为可选型,可以省略。 (四)记录为不定长记录,记录结束符为“'”。 (五)电子报文中每个字段之间用“:”分隔。 (六)每个字段由:序号、字段名、格式、注释和标记组成,具体规则如下: 1.序号:用以说明字段出现的先后次序,并不包含在电子报文中; 2.字段名:数据元的中文和英文名称; 3.格式: 9表示数字型,如 9(2)表示 长度为2位的整数, 9(7).99表示总长度为7位,小数点后为2位;X表示字符型,如X(13)表示长度13位; 4.注释:填写代码或应用的说明; 5.标记:M为必备型,C为可选型; 6.“'”和“:”是专用的字段和记录结束符,如果在字符型字段中本身包含这两个符号,在符号前要加上一个释放符“?”,如果字段中本身有“?”,前面也要加上此释放符“?”; 7.可选型记录可以不使用,在电子报文中不再出现该记录。若省略可选型字 段,其分隔符“:”不可省略,但被省略的字段,如果其后直到该记录结束,不再出现有数据值的字段,则分隔符可以省略,即紧接“'”之前不需有“:”。 二、电子报文格式 (一)船舶挂靠(预报)信息电子报文格式 船舶挂靠(预报)信息电子报文由头记录、船舶的基本信息和尾记录 3个记录组成。具体字段(数据元)格式如下: 记录HEAD RECORD 头记录 M 00 序号 字段名 格式 注释 标记 1 RECORD ID 记录类型标识 9(2) 00 M 2 MESSAGE TYPE 报文类型 X(6) CALINF M 3 FILE DESCRIPTION 文件说明 X(35) C 4 FILE FUNCTION 文件功能 X(2) 9=原始2=增加 3=删除 M 5 SENDER CODE 发送方代码 X(5) 报文的发送方代码执行GB/T 7407—2008,详见表 1。 M RECEIVER CODE X(5) 交通运输部M 6 接收方代码 7 FILE CREATION TIME 文件建立时间 9(14) CCYYMMDDHHMMSS M 8 REMARK 备注 X(35) 备注 C 注:GB/T 7407—2008为国家标准《中国及世界主要海运贸易港口代码》,下同。 记 录10 VSL.& VOY.FIELDS 船舶的基本数据项 M 序号 字段名 格式 注释 标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