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报文格式 一、电子报文格式语法规则 (一)每个电子报文由若干个记录组成,每个记录又由若干个字段(数据元)组成
(二)每条记录均有一个由二位数字组成的记录标识,它也是每条记录的第一个字段
如 00代表头记录,99代表尾记录,即:每个电子报文由 00记录开始,99记录结束
(三)记录分为 M和 C二种类型,M 为必备型;C为可选型,可以省略
(四)记录为不定长记录,记录结束符为“'”
(五)电子报文中每个字段之间用“:”分隔
(六)每个字段由:序号、字段名、格式、注释和标记组成,具体规则如下: 1
序号:用以说明字段出现的先后次序,并不包含在电子报文中; 2
字段名:数据元的中文和英文名称; 3
格式: 9表示数字型,如 9(2)表示 长度为2位的整数, 9(7)
99表示总长度为7位,小数点后为2位;X表示字符型,如X(13)表示长度13位; 4
注释:填写代码或应用的说明; 5
标记:M为必备型,C为可选型; 6
“'”和“:”是专用的字段和记录结束符,如果在字符型字段中本身包含这两个符号,在符号前要加上一个释放符“
”,如果字段中本身有“
”,前面也要加上此释放符“
可选型记录可以不使用,在电子报文中不再出现该记录
若省略可选型字 段,其分隔符“:”不可省略,但被省略的字段,如果其后直到该记录结束,不再出现有数据值的字段,则分隔符可以省略,即紧接“'”之前不需有“:”
二、电子报文格式 (一)船舶挂靠(预报)信息电子报文格式 船舶挂靠(预报)信息电子报文由头记录、船舶的基本信息和尾记录 3个记录组成
具体字段(数据元)格式如下: 记录HEAD RECORD 头记录 M 00 序号 字段名 格式 注释 标记 1 RECORD ID 记录类型标识 9(2) 00 M 2 MESSAGE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