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高院和中院民事一审立案标准 云南省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1、诉讼标的额在 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诉讼标的额在 5000万元以上且涉外、涉港澳台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诉讼标的额在 5000万元以上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4、继续执行管辖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的规定。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1、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 4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 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红河州、文山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大理州、楚雄州、曲靖市、昭通市、玉溪市、普洱市、临沧市、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 1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丽江市、迪庆州、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 1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4、昆明市、红河州、文山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怒江州、普洱市、临沧市、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5、继续执行各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意义的新类型民、商事案件和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的规定。 四川省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诉讼标的额在 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 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其他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 8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 3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甘孜、阿坝、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 1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 5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 5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