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职面试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聘录用新员工的面试考核
第二条 面试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落实人力资源规划,招收合格人才,进行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保证生产经营的用人需求
第三条 新员工入职时,应经过面试考核
必要时,可以辅以笔试、座谈交流、分层考察等形式
第四条 新职工的入职考核,由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人事部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第五条 报名组织 (一) 人事部门根据各部门的用人需求计划,形成年度或季度人员需求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利用广告、招聘会等形式适时组织报名
(二) 人事部门将应聘报名者初步筛选,形成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启动面试考试程序
第六条 面试前准备 (一) 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名单由人事部门拟定,报主管领导批准
小组由3-5名成员组成,主要包括公司领导、人事部门主管、用人部门领导或专业管理人员、外请相关人员等
(二) 一般情况下,考核小组应召开预备会议,通报有关面试工作的具体事项
(三) 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交通路线,应携带的证件、证书
(四) 准备面试场地,面试所需文具、用品等
第七条 面试流程 (一) 面试由人事部门主持,正式开始前,对应聘人员表示欢迎,并介绍考核小组成员
(二) 请应聘者出示有关证件、证书,对应聘资格再次进行确认
(三) 面试开始后,首先由应聘人员做自我介绍,主持人应对其提出时间要求
2 (四) 面试提问
考核小组成员可穿插提问,问题主要分为两部分,通用性问题和专业性问题
通用性问题应主要出自面试题库(附件一)
(五) 为方便比较考核,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尽量询问相同或相似的问题
遇有岗位特殊要求,可着重提问某方面的问题
(六) 考核小组成员应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在面试评价表(附件二)相应位置打分,打分结束后签字,并提出录用与否的意见
(七) 提问结束后,应询问应聘人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