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 3
1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公路的总体工程(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工程)和沿线设施(收费、服务、监控通信、养护等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辅道、支线和链接线的用地面积 3
2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公路公里长度编制计算
公路公里长度是扣除隧道长度(当有隧道工程时)滞后的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
公路工程项目的公路公里长度乘以总体指标,并根据不同情况按本章和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即为项目的总建设用地面积
3 当公路工程项目由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路基宽度的路段组成时,应根据不同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4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 I 类 II 类和 III 类地形区分别编制
当公路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的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5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 3
5-1~ 表 3
5-6 的规定 I 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 参数项 单位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八车道 六车道 四车道 六车道 四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 路基宽度 m 42 41 34
5 32 28 26 24
5 32 26 24
5 23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 m 3
2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5
5 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 km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