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民主法治思想及宪法意义摘要
彭真同志在主持我国政法工作期间,吸收国内外法治建设的实例,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创造了一系列的民主法治观念和实用性措施,运用自己独特的法治思想致力于我国法治建设的浪潮中
彭真同志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建立层级分明、统一有序的立法体制,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善当代民主体制,以及确保司法机关内部行使职权不受外界影响的民主法治思想
本文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彭真同志的民主法治观念
关键词:彭真;民主;法治;宪法监督彭真同志参与制定了1982年《宪法》,其中确立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进行监督宪法实施工作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宪法》制定之后,彭真同志被任命为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自此开始主持监督宪法实施的工作
彭真同志不仅对宪法治定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对于宪法的实施运行,以及宪法监督产生了极大影响
他站在了我国宪法监督战线第一线,同时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领导人,因此,回望剖析他当时实施的做法、方针对未来宪法完善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一、彭真民主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一条基本原则,彭真同志早就对其做出了具体说明
彭真同志曾指出:“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国家,人人遵守法律,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不允许有任何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权分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都不能逾越雷池半步,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严格恪守法律
《宪法》修改工作是一项艰巨而急切的任务,在改革开放初期显得尤为重要
在领导全国人大工作时,他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指定于1982年《宪法》
彭真同志认为,不论国家以什么形态存在,法律都应至高无上,更何况在这个以民主法治为建设目标的社会主义国家,更不允许除法律以外的任何东西以任何形式执理法之牛耳
任何公民,不论其功劳高低,贡献大小,职位高低,所行所做都第1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