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服务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乙方:【财务顾问】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鉴于:甲方致力于对中国境内有良好前景的企业进行直接投资,通过企业的增长实现股权的增值,并通过上市、股权出售或回购等实现投资的退出和获得回报。甲方有意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协助甲方寻找投资项目以及提供一系列相关服务。一、服务内容乙方在本委托中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利用其丰富的途径和专业的判断力协助甲方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并充当双方沟通的桥梁。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 通过乙方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其他资源,为甲方物色符合甲方投资条件的项目,并对项目及项目的拥有方进行前期的接触和了解;2. 准备项目的初步项目介绍,供甲方参考(由乙方编制初步项目介绍并提供给甲方的项目以下称为“备选项目”)。项目介绍主要根据项目拥有方提供的资料编制;3. 在合适的时候安排甲方与项目拥有方会面,进一步介绍该备选项目的情况并探讨投资的可能性。乙方将陪同甲方与项目拥有方初次会面(“初次会面”);4. 作为甲方与项目拥有方之间的桥梁,促进甲方与项目拥有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交易的最终达成;5.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投资可行性研究分析以及协助取得项目合作所需的政府机构批准等。6. 甲方理解乙方在本委托中提供的服务主要为甲方介绍备选项目,同时可能包括协助谈判等,直至交易的最终达成。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通过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等方式对乙方的工作加以认可)。乙方承诺,将采取及只会采取一切合法的行动与措施来履行此协议的责任及提供有关服务。7. 若甲方投资成功,乙方承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促成签署回购协议、标的公司股东提供保障等合法方式保证甲方资本金安全。二、甲方对备选项目的最终决定权1. 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并不代表或意味着甲方有义务或承诺向备选项目进行投资,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对是否投资于备选项目以及各项商业条件等有绝对的酌情权和最终决定权。2. 除非甲方对乙方另行书面授权,备选项目调查、谈判和交易实施过程中所需做出或签署的任何对甲方具有或可能具有约束力的承诺、约定或协议,均必须由甲方亲自做出或签署方为有效。三、业务流程1. 乙方向甲方推荐项目。提供项目推荐函和项目简介。2. 甲方在项目推荐函上签字或盖章,确认项目来自于乙方。3.乙方带甲方与项目方见面洽谈。洽谈完后,双方在工作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项目推荐工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