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三、四级。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m。多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高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可增加1倍至5000㎡、3000㎡。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3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5、①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超过100m的住宅,其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即便能自然排烟,亦均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②内走廊超过20m,且无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③面积超过100㎡的一、二、三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公共建筑内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应设排烟设施(自然或机械)④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2.0楼板应用场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1.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ﻫ(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3.5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4.10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四)《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4.1.4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组合建造。当符合下列要求时,汽车库可设置在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地下部分:1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建筑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8.5防烟和排烟设施ﻫ8.5.1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ﻫ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ﻫﻫ8.5.2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丁类生产车间;ﻫ3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4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8.5.3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ﻫ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2中庭;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5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ﻫﻫ8.5.4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设置要求:一、疏散楼梯间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5.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