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法律法规 第一章 1 、卫生法的概念 Health law : 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旨在调整医药卫生关系,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2 、卫生法主要调整卫生组织关系、卫生管理关系和卫生服务关系 3、卫生法的特征 以保护公民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需用多种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 同自然科学尤其是与医学的发展紧密联系 具有明显的科技性特点 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4、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保护公民健康权的原则 有利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预防为主的原则 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 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 动员全社会参与原则 国家卫生监督原则 5 、卫生法的几个制定机关:①宪法: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由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②卫生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卫生方面的专门法律,其效力低于宪法
③卫生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有关卫生方面的专门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低于卫生法律④:地方性卫生法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会所在地的市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和批准的,可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有关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⑤卫生行政规章: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其权限内发布的有关卫生方面的部门规章,是我国卫生法数量最多的渊源 6 、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 Health legal relationship: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7 、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 既存在于平等主体间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