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工作程序 一 、工作依据: (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 号) (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 号) (三)《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试行)》(劳部发[1993]370 号) (四)《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 号) 二、适用范围: (一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等于 2.5m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 (二)高压氧舱。 三、工作程序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受理、发使用登记证三个程序。 (一 )申请 新安装压力容器或移装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在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使用单位应到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应首先携带以下资料向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申请: 1、使用单位应按要求逐台填写《压力容器登记卡》一 式 3 份,《压力容器登记卡》上内容必须按照要求填写详细,完整,在《压力容器登记卡》上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且使用单位公章应与单位法人名 2 称 一 致 ; 使 用 单 位 应 提 供 《 压 力 容 器 登 记 卡 》 电 子 表 格 ( 按 照 规 定 的excel 表 格 形 式 ) 软 盘 ; 2、压 力 容 器 安全技术规 范要求的 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 证明书、安装及使 用 维修说明、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压 力 容 器 经重大修理或改造的 ,还应 提 供 重大修理改造图纸; 3、压 力 容 器 安装质量证明书、市锅炉压 力 容 器 检验所出具的 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报告; 压 力 容 器 经重大修理或改造的 ,还应 提 供 重大修理或改造监督检验报告; 4、进口压 力 容 器 还应 提 供 进口压 力 容 器 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5、压 力 容 器 使 用 安全管理的 有关规 章制度; 6、提 供 书面的 以公司文件形 式 发布的 压 力 容 器 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并提 供 救援预案的 电 子 文档; 7、压 力 容 器 操作人员原件、复印件;( 注明每台容 器 的 操作人员) 8、机器 设备附属的 且与机器 设备为一 体的 压 力 容 器 办 理使 用 登 记 时只 需 提 交 上 述 1、2、4、7 项 材 料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