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运行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本规程编写依据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规程依据: 1. 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2. 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 部颁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4. 部颁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5. 部颁蓄电池运行规程。 6. 部颁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7. 部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8. 省、中调、地调度规程。 9. 其它有关规程制度技措及技术资料。 第二条 本规程的目的: 1. 为各变电站的值班人员规定出设备正常运行的方式。 2. 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的原则对现场运行值班工作起指导作用。 3. 对各变电站值班人员起技术培训作用。 第三条 适用范围: 1. 本规程适用于运行工区所属 110KV~220KV 变电所。全体运行值班人员均应严格按照本规程之规定运行进行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工作。 2. 从事变电值班工作的人员以及涉及110KV~220KV 变电站范围内有关工作时应按本规程执行。 3. 从事变电值班工作的新人员以及脱离变电站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原值班员均需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值班,本规程每年考试一次。 4. 本规程为Il0KV~220KV 变电站通用规程,各变电站应根据本站具体结线和设备情况编制“现场运行规程” 并组织人员学习、考试。 5. 本规程与上级有关规程、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程、规定执行。 第二节 对变电站及其设备的一般要求规定 第一条 变电站设备应清洁无锈蚀、无渗漏、场地应整洁无杂草。 第二条 变电站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对用户停、送电,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可先停电,然后立即报告上级。 第三条 变电站的设备均应有正规、醒目的双重编号及明显标志。表示设备分合的指示器应清楚,并与实际位置相符,相序标志明显。 第四条 进入主控室、配电室的电缆沟应严密封堵,门、窗应完整,防止小动物进入引起设备故障。 第三节 季节性预防工作的一般要求规定 一、设备巡视检查周期: 1. 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检查一次。 2. 正常运行情况下,每日还应有至少 4 次的定时检查(10° 、15° 、19° 、22° )夜间值班再进行一次夜巡。 3. 特殊巡查:对气候变化、设备变更、节日放假、过负荷及运行异常时应适当增加巡查次数。 4. 变电站站长每周至少对本站设备全部巡查一次。 5,设备专责人对所辖设备每月最少一次全面检查。 二、设备巡视检查项目: 1. 瓷质表面应清洁,无破损、裂纹、无放电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