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更是一个行业的生命。一个高品质的公路工程项目,不仅是实体质量、功能质量、外观质量的完美结合,是结构安全、经久耐用、外表美观的优质工程,还应当是公众认可、使用方便、人民满意、有高水平服务质量的社会产品。 “三年决战”形势逼人,决战更要决胜.决胜的关键 就是质量.因此,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全面提升各级公路的建设质量, 使质量管理工作真正做到 由粗放向精细、由随意向规范的转变。特制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和相应职责,以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质量岗位责任制,突出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质量管理思路,实现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科学的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各方面效能,实现决战决胜目标。 建设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图及职责与权限 一、建设单位职责、权限与责任 (一)、职责、权限 1、 建设单位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厅、建设局的要求设立,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公路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标段、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并按 相关规定通过项目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并应分别签定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的合同文件,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各项工程和材料的质量标准和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3、承担工程项目同一合同段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得隶属于同一管理单位,设计单位不得承担本单位设计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工程投标。 4、建设单位应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在 领取申办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按规定向质监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按受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应由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5、建设单位应依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组织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开工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并作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6、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工程主体的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7、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