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基于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本合同所指合作项目是指位于 路8 2 6 -8 2 8 号“ 国际商贸中心” 1 0 .5 万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其中已建第一期商业建筑面积为 5 .5 万平方米,在建第二期商业建筑面积为 5 万平方米。 二、合作目标 通过甲乙双方合作,充分利用甲方项目的优良的基础资源和乙方对商业项目专业的全程操作技术优势对项目量身定造高水准的战略、策略、执行、管控四位一体的价值最大化解决方案,在双方的有效配合下,成功将项目打造成一个独具特色的专业型品牌商业中心。 三、合作期限 1 、从 2 0 0 5 年 8 月 1 8 日至 2 0 1 2 年 8 月 1 7 日。 2 、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合作期限可以变更。 四、合作形式与内容 甲方依项目实际情况委托乙方负责为该项目提供总体运营管理服务,具体是指乙方受托负责对该项目从定位研究到经营管理的全程策划和执行。甲方负责提供运作条件及支持配合,作为投资方对乙方的运作有全程监控的权利与义务。 五、乙方提供服务的范围 1 、项目市场调研; 2 、项目可行性分析; 3 、项目定位研究; 4 、项目招商策划及实施; 5 、项目推广宣传策划及实施; 6、 项 目 日 常 的 商 业 管 理 ; 7、 项 目 的 品 牌 树 造 ; 六 、 招 商 时 间 与 招 商 保 底 目 标 1、 招 商 约 定 时 间 为 乙 方 进 驻 甲 方 项 目 之 日 起 至 第 180 天 ( 即 六 个 月 试 营 业 前 招 商 期 限 )。 2、 保 底 目 标 为 在 乙 方 运 营 招 商 的 第180 天 时 , 进 驻 甲 方 项 目 的 服 饰 企 业 或 商 户 所 租 赁 的 商 业 面积 占 第 一 期 5.5 万 平 方 米 商 业 面 积 的 60% 即 3.3 万 平 方 米 。 3、 第 二 期 5 万 平 方 米 商 业 面 积 的 招 商 时 间 与 保 底 目 标 同 上 理 计 算 。 七 、 招 商 服 务 订 金 及 支 付 方 式 1、 为 体 现 甲 方 的 合 作 诚 意 与 经 济 实 力 , 甲 方 预 付 给 乙 方 的 招 商 服 务 订 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