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大学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与要求 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会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通过本专业的学习,学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
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 5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核心课程 1 、学位课程 财务管理 中级财务会计 1 中级财务会计 2 2 、主要课程 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原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经济法、中级财务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实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
四、学制与毕业要求 1 、学制:4 年制 2 、毕业最低学分:1 6 4 学分 ,其中 4 个创新创业学分为免费学分
实行弹性学年制,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特殊原因者,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规定学制 3 年
五、授予学位及要求 经济学学士 符合《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学位课程必须达到 7 5 分以上(含7 5 分)
六、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 1 、各类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 通识教育课程 4 2 学分,学科大类课程 3 3 学分,专业教育平台课程和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包含经济大类课程 8 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