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铁山派出所业务用房立项建设的报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省公安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编报 公 安 派 出 所 办 公 业 务 用 房 建 设 项 目 的 通 知 》 ( 闽 公 综[2005]158 号)及省公安厅《关于再补助建设一批无房派出所的通知》(闽公内传[2006]2428 号)精神,为彻底解决我局铁山派出所无独立业务用房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拟申请建设铁山派出所业务用房。 铁山镇地处 XX 市中心 XX 县区的东面,属城市规划区内,辖区内常住人口 13700 多人,流动人口 5000 多人,交通十分便利,省道 203 线,漳龙铁路贯穿全镇;铁山镇又是一个典型的矿产资源,治安形势日趋复杂,负责全镇社会治安稳定的铁山派出所现有民警 25 名、辅警员 9 名。铁山派出所至今无独立业务用房,仍借用 XX 市造纸实业公司十一间房屋作业务用房,已无法满足正常办公和服务群众的需要。为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要求,加快铁山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我局拟在铁山镇农科教培训中心大楼北侧新建铁山派出所业务用房,占地面积 2 亩,总建筑面积为 1200 平方米。目前,铁山镇政府同意在农科教大楼北侧已征用好的土地上划拨 1200 平方米的土地,作为该项目建设用地。该项目资金来源如下:按照闽公综[2006]158 号文件精神,省财政补助 15 万元,不足部分将由市、区财政及自筹解决。恳请贵委对我局铁山派出所建设项目给予立项为盼。 附: 1、省公安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编报公安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通知》 2、省公安厅《关于再补助建设一批无房派出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