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清江示范村实施方案 县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清江示范村 实施方案 共青团县委员会 2008 年 6 月 1 县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 清江示范村实施方案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的基础,基层团组织建设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团组织能否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关系到团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否落到实处
为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创建为载体,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团州委关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抓好“五、四”红旗团支部清江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清江村地处下司中部,镇政府所在地,是一个以苗、汉、仫佬等民族聚居的大村
秀丽的清水江、320 国道、凯麻高速公路、司晨公路穿村而过
全村辖清江、桃花、德兴 3 个片区,7 个村民小组,12 个自然寨,992 户,4415 人,劳动力 2189 人
有青少年 2547 人,少年(7—14 岁)731 人,青年(14—35岁)1816 人,其中:有技能的青年 21588 人,有团员 22 人,在校中学生 493 人,小学生 523人
清江村人均占有粮食 465 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 4500 元
清江村现有下司柚 20000 余株,是世界名犬——下司犬培育基地
清江村有办公楼三栋,占地 1000 平方米屠宰场一个,占地5 亩的养殖场一个,占地 300 平方米斗鸡场一个,蜂窝煤厂一个,养鱼塘一个,占地 5 亩的大牲畜交易市场一个,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团的十六大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创建为载体,以提高基层团组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