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审报告及记录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评审报告2019 年 10 月 12 日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审报告及记录一、评估目的及范围2(一)评估对象公司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及隐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
(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为:1
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等风险点变更情况;2
各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分析情况;3
各风险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4
风险告知情况
隐患排查频次、内容;6
隐患治理是否到位
二、评估依据1、《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03 号)3、《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94 号)5、《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10 号)6、《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7、《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8、《山东省露天开采非煤矿山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认定标准》9、《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10、《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1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1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审报告及记录三、“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评估情况(一)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等风险点变更情况公司近 1 年来,设备设施、作业活动风险点无减少、增加,通过运行情况来看,风险点排查全面、无遗漏,确3定合理
(二)各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