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申请书[范文] 辩护词 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并指派律师韩东作为被告人牛 xx(以下简称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并会见了被告人
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没有异议
现辩护人根据公诉人的公诉意见以及客观事实与法律,针对被告人的量刑及处罚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1、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相关规定,请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牛 xx 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请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牛 xx 涉案的金额为 18862 元,将赃物出售后,被告人只分得了 5000 元,虽然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但是,涉案金额不大,社会危害性也不大
3、被告人牛 xx 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不深,请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因与另一被告人王杰打电玩、玩游戏,在钱财上两人经常互相借款,最终被告人王杰仍欠 6000 余元
当被告人王杰拿出金项链时,虽然被告人牛 xx 意识到了该物品可能是王杰在头一天晚上抢来的,但是为了能够得到钱财,被告人选择了帮助王杰将项链卖掉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 行为属于典型的间接故意,其犯罪动机非常单纯,为了追求自己的目的,放任了另外一个违法结果的发生
其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毕竟与蓄谋已久或者专门从事销售赃物有着明显的区别,属于临时见财起意,主观恶性较小
4、被告人牛 xx 归案前一贯表现良好,是初犯、偶犯,没有前科
被告人在归案前是正经的生意人,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和不良记录,更没有犯罪前科,这次犯罪只是因为见财起意,没有充分的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是初次犯罪、偶然犯罪,其社会危害程度和主观恶性均与惯犯有着明显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