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的主要做法及体会 ———基建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字体:大中小】 我所是 2003 年 7 月根据国家科技体制改革需要,由原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和原子能研究所的一部分整合成的一个非营利科研机构。新所成立以来,得到了农业部和中国农科院的大力支持,科研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我所近五年组织实施基本建设项目 10 项,总投资已达上亿元。其中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的 6 项,正在组织实施的 4 项。这些项目的实施,为我所搭建了多个研究创新平台,为科研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使我所的科技创新能力有较大提升。同时也积累了一些项目组织实施的管理经验,培养了一支基建项目管理队伍,为今后组织实施正在申请立项的新建国家作物种质库等大型建设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下面结合我所工作实际,汇报我所在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加强项目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项目批复后我所参照《农业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并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订“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方案”等,并以此作为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的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根据项目性质和建设内容成立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领导小组为项目的决策机构,组长由法人代表担任,所班子成员和相关专家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招投标和人、财、物协调及项目验收等重要事项决定;下设土建、仪器设备、经费和档案资料等 4 个实施小组。土建小组由主管行政工作的副所长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会计科和项目相关人员组成;仪器小组由熟悉仪器设备的专家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和相关专家组成;经费小组,由主管财务的所长任组长,成员由财务科、土建、设备小组相关人员组成;档案资料小组,由分管基建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档案管理员、土建和仪器小组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之间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调管理的管理体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实施小组紧紧围绕质量、进度和造价三方面的控制目标,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各分项工程建设和仪器设备采购的全面计划、组织、协调和有效控制,以保证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执行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