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显著性商标驳回复审理由书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理由书 申请人名称:*****公司地址:******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地址:*****联系电话:xxx 评审请求 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出的第*******号《商标驳回通知书》之驳回理由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委托****公司依法向贵委提出商标驳回复审,恳请贵委予以核准申请号为****号的“****”商标(下称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事实和理由 驳回理由称
“*******”作为商标,用在所指定的服务项目上缺乏显著特征
据此,商标局驳回了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人对此裁定不服,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简介 申请人*****公司(***,***),于***年**月***日创办正式开业,是***首间商业无线电视台,从***的免费电视起步,公司业务拓展至中国内地及台湾地区、东南亚、澳洲、南北美洲及欧洲,主要业务包括电视广播服务、节 1 目制作及节目发行及分销,数码媒体业务及书刊发行业务,为全球最大的中文商营传媒之一
经过多年累积的经验及努力,****已拥有一条每年可制作超过 650 小时剧集和超过 17000 小时新闻、综艺、旅游和资讯娱乐等节目的制作生产线
在中国,***是第一批获得中国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合法落地中国的境外电视媒体
在中国广东珠三角地区,到各地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中国各地观众,均可透过各种方式,收看过无线电视的各类节目,其中无线电视出产的****电视剧,可以说是有华人的地方,都曾播放过
近几年,****制作的各类电视节目及宣传短片等屡获殊荣,至今已经获得三百多项国际重要奖项
1997 年,****入选亚洲五十年间最具竞争能力企业、全港二十大杰出商业机构及亚洲二百家卓越公司;2001 年,****获得美国国家广播协会颁发的“200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