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会展单位合作方案 第六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第二届区域发展国际投资合作对接会 单位合作方案 区域发展国际投资合作对接会组委会 2014 年 5 月 单位合作方案 合作类别:共同主办单位资助金额:人民币 300 万元资助形式:现金单位限额:一家合作权益: 一、独家排他性权益 根据赞助单位的独有特点,设计单独资助项目,获得由主办单位安排,赞助单位独家享有的排他性权益,具体内容根据赞助方需要专项设计。 二、参与权益 1.合作单位成为“第六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第二届区域发展国际投资合作对接会”直接冠名单位; 2.合作单位成为“第六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第二届区域发展国际投资合作对接会”(下称对接会)的共同主办单位,其名称和标识在各种场合位列主办单位排序之序; 3.合作单位领导成为对接会组织委员会副主任; 4.安排合作单位领导作为主讲嘉宾,在主题论坛上位于主旨演讲嘉宾之前致辞演讲; 5.安排合作单位领导在颁奖晚会上,作为颁奖嘉宾为获奖单位颁发奖品; 6.赠送合作单位 20 个对接会贵宾注册资格; 7.无偿安排 72 平方米展览空间供合作单位进行宣传展示,同时无偿提供 10 个参展工作人员名额; 8.获赠容纳 150-200 人、可以独自举办分论坛或专场说明会的场地[包括投影和扩音设备]; 9.可推荐本会议题及演讲嘉宾(须在 2014 年 7 月 30 日之前提出,由组委会秘书处根据其能力和知名度考虑是否接受,认可后由秘书处发出邀请); 10.授予“第六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第二届区域发展国际投资合作对接会”共同主办单位证书; 11.合作单位领导作为特约嘉宾出席对接会新闻发布会; 12.合作单位领导的演讲稿编入《2014 第六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第二届区域发展国际投资合作对接会论文集》。 三、专项活动权益 1.安排合作单位领导与出席对接会的中国政要或其他国家政要单独合影的机会; 2.安排合作单位领导在论坛开始前于贵宾室就座; 3.安排合作单位领导参加由中国及其他国家政要进行的巡展活动; 4.安排合作单位领导在有政要出席的欢迎酒会上 vip 席就座; 5.安排合作单位领导在有政要出席的闭幕晚宴上的 vip 席就座; 6.安排合作单位领导出席对接会的各类活动并优先安排座次; 7.可协助安排与出席会议的中国政要或其他国家政要单独会见; 8.可协助安排与出席会议的其他企业首脑、国际专家学者单独见会。 四、宣传推广权益 1.企业标识与名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