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 第一篇: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 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 甲方:天津鑫裕建设进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梁平县荣安劳务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和狡猾信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就租赁建设工程机械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租赁乙方 63t 塔吊二台 租赁费每月 2 万元/台×2 台=4 万元 1、使用地点:东丽区津滨大道天山路交口 2、项目名称:三晃电子办公大楼〔万新大厦工程〕 3、起租日期:20**年 3 月 15 日 二、 乙方租赁甲方 40t 塔吊一台、二台电梯 租赁费塔吊每月 1
5 万/台电梯 1
3 万元×2 台=2
6 万元 1、使用地点:东丽区雪山路 2、项目名称:东丽区万新村城中村还迁小区工程 3、起租日期:塔吊 20**年 5 月 7 日 京港电梯 20**年 3 月 21 日 宝达电梯 20**年 4 月 1 日 4、机械设备进场费: 塔吊为 15000 元电梯为 13000×2 台=26000 元 合计进场费:41000 元整 三、 由于历史缘由乙方租甲方一台电梯 使用地点:东丽区雪山路 起租日期:20**年 3 月 12 日 租金:每月 13 万/台 四、 双方就设备租赁有关事项说明 1、本协议是双方租赁设备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挂靠在和平建工及天津市万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只限于合同备案、检查之用,不作为正式合同
2、甲乙双方各自承当机械设备的检测费用
3、甲乙双方在机械设备租赁的天数上,缺乏一月的按月租金除以 30 天后乘以实际天数计算
4、甲方在万新大厦租赁使用乙方机械设备,乙方在东丽雪山路工程所租赁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各自所产生的租赁费用可以相互冲减,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