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图书馆服务资源、服务效能、服务宣传、服务监督与反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县(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级公共图书馆以及社区、乡村和社会力量办的各类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标识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建标[2008]74 号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图书馆(public library) 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或由社会力量捐资兴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设施
3·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public cultural service sys-tem ) 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 障 、组 织 支 撑 和运 行评 估 为基本框 架 的覆 盖 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架 构 ,其建设原 则 是结 构 合 理、发 展 平 衡 、网络健 全、运 行有效、惠 及全民,体 现 出 公益性、基本性、均 等性和便 捷 性的发 展 定位
3·3 服务资源(service resources) 公共图书馆在 开展 服务过 程 中 所拥 有的物 力、财 力、人力等各种 物 质 要 素 ,主要 包含 了硬 件资源、人力资源、文献资源和经 费 资源
3·4 服务效能(service efficiency) 公共图书馆投入 的各项 资源在 满 足 读 者 和